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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桃林,路是越见荒僻。
天黑,他们才到得一个镇上。镇子不大,寻遍这小镇,也只见得一间简陋的客栈。其时,天色已交二更。
两人来到客栈前敲门。良久,小二才眯着惺忪睡眼来把门打开。
离歌对小二一揖,道:“黑天打搅,实在抱歉。咱们远道而来,不知是否还有客房?”
小二略有不快。斜盯着眼前两人,答道:“算你们走运,刚好还有一间陋房,房子不大,你们两口子就将就点儿吧。”
暮衣闻说,怒曰:“你这小二别乱说,我二人只是朋友。”
小二却没好气道:“管你是朋友是冤家,到底要是不要呀。不要,俺便睡去。”说着,便要关门。
离歌道:“现时己无其它客店,咱们便将就吧。”
暮衣无奈,便不再言语。
入得客房。只见墙上挂了不少的蛛网,桌椅也极陈旧。幸好,床上铺盖还算干净。
离歌道:“你睡床吧,我只在地下小憩。”言罢,脱下外袍平铺在地,倒下便睡。暮衣偷看他一眼,也不说话,便自顾上床去睡了。
五更敲响,离歌醒来,却见身上盖了张被子,瞬间,心底里便升起一股暖意。想来,这江湖人生,除了奔波杀戳,风餐露宿,他从来未尝试过被人关怀。冷漠早已在心底扎了根。而此刻,却忽然遇到这般儿女温情,怎不教他思绪联翩。他心中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对他之前过惯了的江湖生活,对他心中一直立为根本的江湖信念产生了疑问。但,如若放弃此前已然习惯了的所有,他又该如何?他不知道。
想着想着,离歌又睡了过去,直到日上三竿,方才醒来。这一觉,竟是睡的如此安稳,睡的如此放纵,他自己也是暗暗吃惊。
这边暮衣却早己坐在了桌旁,备好了早餐。见他醒了,笑道:“原来,你睡觉便像一头猪。本想把你挪至床上,哪知,你却又比蛮牛还重。嘻嘻。”
离歌微微一笑,“不想,我的丑态尽露无遗。”
“也算不得丑啦。倒觉得你睡时,没有了那一种冷漠。”紧接,暮衣幽幽的道:“此后,在我面前,你可否多一点笑?”
离歌叹了口气:“只怕不能。这般神情,我是己然习惯。”
看着离歌似有些许感伤,暮衣转开话题:“早餐我已备好,是我亲手做的,你看看口味如何。”
洗漱完毕,离歌看那早餐,并不丰盛,几个小碟却也精致。离歌二话不说,便吃了起来:“是你亲手做的?”
“是啊。你喜欢便好。”
离歌目光掠过她细白嫩滑的手:“你该是大户人家的闺秀吧,看你的手便知。倒要你来服侍,如此难为,离歌心有不安。”
暮衣笑道:“不为难,只望能日日侍服于你,只不知这样的日子还有多少。”
离歌心中一荡,竟是冲口而出:“只你愿意,这样的日子还多的是。”
“若然你败在了他的手上,便永无机会了。”暮衣脸上突然掠过一丝哀伤。
离歌问道“他真的如此厉害?”此刻,他已不再因说自己会落败而激怒。相反,对眼前这女子,他的心里却多了几分关切:“你可否告与我,为何要我去杀他?”
“我想,还是不说为好。到时,你自会知道。”
离歌不再多问。别人不愿提及的事,他从不去问。因为,他亦不愿别人窥视自己的秘密。但他却暗下决心:无论他将要面对的是何许人物,他都要将对手击败。这次,他已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眼前的这位姑娘。他是绝对不能令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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