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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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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买的三本书都已经拿在了手上。
《我与地坛》,《胭脂盆地》,《诗歌》。
《胭脂盆地》是我一直想买却没有买到的书。
《诗歌》本是极熟悉的内容,只是因为版本的好才买了做为收藏。
《我与地坛》。说来,这有点跟随的意味。
书的质地我很满意,对着白纸的白,我总是会先洗干净了手才去翻书。
打开第一页的时间是六点。
看到第22页时:“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以忽略不计。”
我与地坛这一节已经结束了。我也没打算再继续看下面的内容。
因为这一些足够我回味良久了。
抬头时钟停在七点的位置上。
只这几页书便看了一个小时。这其间我一动未动。
即使背后的窗帘都没有拉上。
是啊,外面的天早就黑了。
广场上的路灯是亮着的,还有一批人整齐的踩着舞步。
对着这一切我的思维竟也转到了那一座古园。
以及他和他的母亲,还有他所遇见的形形色色特质鲜明的人儿。
事实上,我去过两次地坛,因为庙会的喧闹并没有什么好感。
却谁知在安静之中的地坛竟然存在着这样一些人性化的内容。
如果再去,我会刻意寻找他说起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神似的灵魂。
都说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书。
而我,想起的却是我住过的那个小医院,那些已经瘫痪的大人和孩子。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是怎样艰难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又是怎样拼命让自已不放弃希望的。
“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这些字,字字刺在我的心上。
我翻起了在医院里记的日记。第一篇的时候是2004年4月5日。
这一本是我一直想丢却没丢,没丢却不敢去翻开的日记。
七年了。我竟然病了七年了。我竟然幸运的能走能跳地活了七年了。
父亲说是因为我心好,是因为我帮助了很多人而修来的福份。
不管其间的道理要如何去讲,我都该相信我还会象正常人一样再活七年的。
在QQ上遇见了同学小瑾。
她说,你若没有病该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是啊,在他们的眼中,我是个富家小姐,还拥有美丽。这就值得羡慕了吧。
而他们不知道,这七年我被磨折成什么样子了。
心上是有不甘的。但我已经领悟了,再不会为那些外在的光华而囚自已的心。
是的,我说过我是一个小妇人,面目简洁,生活简单。
只这样活下去。把欲望降到最低,把担当的能力提到最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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