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法定恋爱节日----中国情人节
自由恋爱,早在远古的时候就存在了,不是现代的产物。
那时,人们自由恋。古代的“三月三”爱还会受到封赏。任振河翻开《诗经》介绍道,“中国情人节古代就有,即农历三月三。它称为上巳节,又称女儿节。”“三月三”能成为中国情人节是有着古老传说、民间风情和官方提倡等诸多基础的。“三月三”原称上巳节,因是三月的第一个巳日而得名。由于每年的三月上巳都不固定,但又都在三月三日前后,从魏晋开始就统一将上巳节定在三月初三。根据这个节俗的内容,民间又将“三月三”称为三月节、三月会、情人节、定情节、女儿节、求子节、游春节等。
据古老传说,上巳节这一天是伏羲、女娲交合的日子,直到今天在一些地方还有“三月三”祭祀伏羲女娲的习俗。这说明上巳节的产生最初当和人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子嗣有关,因而这一天也是众人游乐及青年男女相互交往,谈情说爱的日子。从三皇五帝以至禹汤,都承续古制将三月上巳这个习俗延续下来。
周朝时虽然已在仪礼中严格规定了婚嫁六礼,但为了人口的繁育,仍规定了上巳会男女的仪礼内容,以此顺应天时节令,使适龄男女都能有家有室,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每年这一天,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庶民百姓,人们都穿上新缝制的春装,倾城邀约而出,或到江河之滨嬉戏沐浴,或至深山幽谷采摘兰草,或去郊野陌上宴饮行乐,认为这样可以祓除不祥。而未婚嫁的青年男女更是节日的主角,他们载歌载舞,自由寻找或约会情人,既顺应了气候和人体生理发育的自然节令,又有利于人类的自身繁衍与社会和谐及文明进步。
此事还正式地记入了《周礼·地官·媒氏》中:“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官方给了“三月三”情人节一个法定的地位。于是后来的“三月三”不仅有了东晋永和九年(353)三月三日,王羲之等四十余人于兰亭集会,曲水流觞,欢饮之间写下“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的雅事;还有了杜甫《丽人行》诗中“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暧昧、香艳故事;更有了崔护“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去年今日”之怅惘情事。从此,“令会男女”成为“三月三”节日中最核心、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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