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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3-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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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旷野。 于 2012-4-2 23:56 编辑
我喜欢自己的敏感,我喜欢警察,不喜欢小偷
警察没有职业的敏感,走大街上,钱包总被小偷窃取,枪也不见了,是很丢人的耶
小偷总在偷自家的东西,那还配称扒手吗
是的,偷别人的东西总会心虚
玩自家的,才踏实
一日无聊,点击百度,搜索自己蚊子,竟然发现冠了别人名字,并略有改动,好多,摆放整齐,围着一群叽叽喳喳的粉条,自然是MM多啦,楼主还在大言不惭的解释一些作品的主题,意蕴神马的,我笑了也恼了,那解释很拙劣,改动也没啥可圈点之处
我以老Q,Q哥的精神胜利法推断,此锅应是我的一个铁杆粉丝
非常关注我啊,我发一篇,他盗一篇,在某社区,认真发表,用心回复,做了好久好久了,点击率蛮高,唉我感动好呢,还是纠结啊
最终我在自己博上遥遥地警告了一下,他(广东的)也就消失了
他是明理的,
还有一位男的,一位女的,将我个别作品换上他们名字,效应较小,不管它
那些文字,不像女子口吻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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