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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陌~ 于 2015-10-28 17:12 编辑
秋天的细节
越来越深觉秋天的浓厚,如沉稳的中年人般,得体而又没放弃最后一丝的迷醉。而在思维中咀嚼出秋的几番滋味,需把脚步放慢到停滞的速度,在赶着做重要事情之前,停顿那么几秒钟,不一定有什么具体的收获,至少会有些许不同,稍异于每天周而复始的重复一些必要的繁琐,就像用目光顺着落叶画一条弧线,它的存在风会知道。
一、 扶着落叶走路的母亲
蝉应该是集体消失的,反正蝉的音乐会是顺着指挥棒在空中挥停的那一刻,像音源的开关被按下一样踪迹全无。剧场还在,就是那些比七层楼还要高一头的杨树,依然神色不动的挺立在老街的两旁,树下的各色发旧了的树叶像长熟了的日子,怎么落也落不完。
从街角数第七颗树下,站着身穿一套暗褐色运动服的男子,身材魁梧,方脸大眼睛,背略微前倾,左手前钩着搭在身侧,右手拄一根黑红色圆木拐杖,应该是血栓康复中的病人。身后站着满头白发的母亲。男子脸上的落寞与绝望像泥泞中纠缠的绳索般,沉闷而错乱。
男子喊着“她不管我了,不跟我过了,我只能去死了,我要自杀。”
身后的母亲急促的回答:“儿啊,还有妈呢,妈怎会让你寻死呢。”
巨大的树干遮住了母亲的面容,树干上铁黑色的纹络,深刻而又清晰的记录着风霜的凌冽,一阵风吹过,母亲的白发跟云一样轻软,落叶纷纷飘下,儿子扶着拐杖,母亲扶着落叶,向着光线更充足是前方走过去。
二、中年人的学步车
如果他会走路一定是个阳光帅气的男子,高高的个子,面目清俊,眼神里还留有婴儿的稚嫩。不过这不妨碍他快乐的生活,他的两只胳膊架在类似于双杠的铁管上,贴地面半尺高是一个铁管的框架地脚装着四个轮子,上面连接支撑着双杠部分。就像,就像儿童的学步车,可以任意转动方向,可以轻快的行走,男子的嘴角有一点歪,却总是装满笑意,微笑里的坦诚,能让心顷刻间就柔软起来
推着车的是一个爱包着蓝色头巾的女人,看进来年纪也不大,会在双杠上系几个装着青菜的塑料袋,还有一次挂着一个烤地瓜,男子一直往前凑,女人只得停下来,剥了喂给他吃,一面吃一面小声的说着什么,他们突然一起笑起来的样子,让整条街都多了一层光芒,有一种幸福叫做满足,我从没看见过满足那么好看的样子。
女人总是在推着男子在最热闹的早市上来来回回好几次,大声的跟摊位上的人打招呼,男子负责用力的走路,他走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平常人慢,好像没有什么不同。冬天也绝不偷懒,裹得暖暖的,走路就是他们生活的目标,这也是现在的人们正在悄悄的丢失的细节。
三、泪水被忽略之后
他出差第十天的晚上,她发了一个问号给他,本来在信息上编辑好了:什么时候回来?发送的时候她删掉了前面的文字,仅剩下一个问号。第二天早上收到了他发回的信息:项目的尾款谈了一个星期,刚结束,去成都、九寨沟几日。
他们结婚已经十五年了,孩子明年考高中,她知道倩是跟了他十年的得力助手,也知道倩喜欢他,即使结婚了也不妨碍对他的敬慕。这次出差是倩跟着一起去的,他一点都没瞒着她,她也不忐忑他们的婚姻,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情一步一步的往深秋里,越走越荒凉萧条,一路渐渐结出了冰凌。
半月后他回家,给了她一个风尘仆仆的拥抱,她急着挣脱出来喊他快去洗手吃饭。.晚上他亲她的额头叮嘱她早点休息,她的眼泪不争气的扑扑簌簌掉落下来,像被打翻了的荷叶,上面的露珠一股脑扑到了水里。他已经背过身去,不消一会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她的泪水戛然而止,起身走到阳台。黑暗刚刚拉开大幕,秋夜的寒意侵蚀着每一个角落,直至全身的毛孔。被月光照亮的地方有了雪的气息,秋已尽了她祈祷着一场大雪,一场可以藏起所有悲伤的大雪,覆天盖地的赶过来。
她回屋上好了闹钟,明天早上还要给孩子下馄饨,现在还不是想念雪的时候。
四、被冬天吃掉的理发店
这是个简易的大约有两平方的铁皮房,门口有一块奶白色细木工板,正面工工整整写着:老铁理发。最下边斜斜的铅笔写的数字,应该是电话号码。屋顶白瓦楞板上铺着几块退了漆的油毡纸,红皮铁门,老式铁皮挂锁挂在锁鼻子上,让人不禁想起木心的一句诗:从前的锁很好看,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天气好的时候就会有一把黑色靠背椅放在门口,偶尔会有个理发的人深深的陷在椅子里,整个身子都被蓝黑色的围裙罩起来,只留头露在外面,一个大约六十几岁的老师傅单手操一把带闸口的刮脸刀,神情专注而慈祥。旁边带花套袖的老伴端着白瓷脸盆,随时听候调遣的样子。中午如果铁门没关,碰巧会看见屋里有个小炉子,上面锅里冒着白气,两个老人坐在炉子边的小矮凳上打瞌睡。
每到秋天最后的几日细木板就会翻过来,写着:冬日休息,春末开张。还会用铁丝仔细的绑好,多大的风雪也不会被撕掉。远远看过去挂了锁的铁皮房有着沉睡慵懒的神情,我喜欢叫它被冬天吃掉的理发店。
五、时光签收的爱情
三年前他在公园的湖边拉练起舞团,从三两个人到现在的百十来号人,跟广场舞不同的是,他领跳的舞蹈都是劲爆的火力全开的动感节奏,相同的是参加跳舞的基本是清一水妇女军团,只要音乐节奏响起,人们的热情就像被掀开盖捻燃的打火机,火苗子扑棱棱的直往外蹿。
从第一次看见他一个人面对着湖面跳舞的时候,就觉得他是一个很独特的人。按照三年早上上班遇见粗略的算,也该有一千多次了吧。某些事物一旦超过一千次以后就会长到生活的情节中去,何况他还那么帅,梳着小贝一样的发型。
近距离接触也是在一个夏日的早上,当我走到那,碰巧他停下舞步跑过来扔一个水瓶,差点撞到我,他向后退了几步,居然整个脸都红了起来,连连说对不起,眼睛里略过一丝像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慌乱,我摆摆手走开了。
后来遇见的时候会用微笑打个招呼,他还是跳得那么好,我居然一次都没跟着跳过,不过我越来越用长一点的时间来路过那个湖边,就像上学时路过那件白衬衫。
有些爱情是用时光来签收的,相互的存在就是一种妥帖,我爱我的生活,爱我路过的每一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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