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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父亲母亲讲红楼的故事,曹雪芹先生的反封建思想那是非常明确的。林妹妹的眼泪是以贾母为首封建礼教的压迫结果,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是封建社会的必然,一切总是神仙算准了一样叫人心服口服。后来读书,老师也是这么说,遂以为的确如此。
年龄日长,思考日多,对书中的人物也开始有自己的观点。对以成的红楼梦评议另有个人的想法。想那曹雪芹不过一个平凡子弟,所能创作红楼梦,乃是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和遭遇了太大的家庭悲剧从而在悲痛之余写下回忆性小说——红楼梦罢了。而我们的领袖把书的地位拔得如此之高,应有它的政治目的。且党人的革命思想渗透到骨头灵魂中,难免把一切都用革命的观点、阶级斗争的眼光来分析。《聊斋志异》的最终地位同样在我看来有了太多的玄虚成分。但这种观点没有持续太久。曹雪芹生于公元1820年,那是清朝最鼎盛的年代。在这之前,黄宗羲写《原君》、《明夷待访录》,顾炎武等开始在经历中原丧乱后反思中国的政治体制,认为社会应是全体国民之社会,天下不是哪一个人的。他们至少从思想上开始怀疑君权,怀疑家天下的思想。这样的进步在清朝的思想者身上反映,曹雪芹作为大家子弟,应当有所了解。那么难免不受时代脉搏跳动的影响,有了反思家庭礼教的可能。因此,他写《红楼梦》来由家庭的兴衰反映封建社会的兴衰,是有其思想基础的。
传说乾隆皇帝在看了红楼梦后说这是以纳兰性德为原形写的,这是他为了掩盖曹家家庭衰败悲剧的谎言。乾隆作为一代名君,是个识货的高手,他必然能从红楼的悲剧中看出曹的真正目的,或者,能够看出红楼中的许多社会原形,尤其是符合废太子允仍和其党羽的人物故事,而为了混淆是非,扰乱视听,发表了他的权威观点。不过欲盖弥彰,这样反而叫人更加相信,红楼梦不仅是一部家庭故事小说,更是一部批判现实的反封建或者揭露现实的写实小说。
那么红楼梦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在第一章里,曹雪芹托一僧一道带出被娲皇遗留的一快顽石,后被空空道人带到那富贵场里温柔乡中受享,冒充了神瑛侍者,爱上了绛珠仙草。然则所有的相爱相知都不过是一场离奇的误会,这注定了宝玉和黛玉的爱必然镜花水月雾里看花。那么真的神瑛侍者下凡做了甄宝玉,他与林的爱因为贾宝玉而成虚幻,他又是和谁相爱的呢?不知。甄家比贾府更早衰败,且对甄家的描写不过一是宝玉梦幻一是甄家的婆子们来贾府行礼的时候才有所了解。陈寅恪先生说红楼梦一书有颇多缺漏,我没有看过他的议论,不知道有没有提到对甄家的刻意粗线条描写算不算其中之一。毕竟,神瑛侍者也应该是主人公之一。
宝玉和林妹妹的一段痴恋既然注定了没有什么结果,曹雪芹打算把它当作一部悲剧来写,那么宝玉的真心爱人从一般推断应该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宝钗等“外四路的姐姐”。那么史湘云呢?周汝昌先生和作家刘心武先生都认为,在后四十或后二十八回里,应当有宝玉雨夜船头逢湘云的故事,他们最后结成夫妻。倘若如此,请问,红楼梦一书的主旨是什么?还是圣洁的爱情不容侵犯了么?宝玉同和他有着深厚友谊而非深刻爱情的表妹成婚有其可能么?刘周二人罗列大量例子证明史大姑娘在宝玉心中同他人不同的地位,以及在宝玉的院子里浓墨重彩描述的那株海棠,还有湘云的丫头等等。周老先生说,湘云是宝玉的表妹,关系之亲,胜过黛玉,且从小两人耳鬓厮摩,其中的情感因为太过熟悉而被掩盖。宝玉在恋爱中没有发现湘云的好,而后来才发现湘云才是他的追求。湘云气量很大,有“英雄”的气魄。为此他老先生还专门做了关于英雄的论述。然则,黛玉在其中处于一种怎样的境地?这样的猜测未免太具传奇色彩,有点像今天火暴的韩剧了。
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心血是无可讳辩的。书上说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对红楼梦的冀望应当在于其思想性,而不是其故事性。中国自唐以来流行话本传奇,其中的神鬼莫测都富有理想的色彩。比如聂隐娘能够钻到人的肚子里,而杜丽娘能够死后复生。红楼梦取材于生活,着眼于揭露社会的黑暗。那么,就不用在爱情上搞三角恋的曲折,我想曹雪芹先生也不会如此媚俗向鸳鸯蝴蝶们靠拢。
且周儒昌先生所说的,史湘云与宝玉的关系由来已久,亲密过黛玉,那么我们看看曹雪芹先生是怎么说的。在二十八回里黛玉葬花与宝玉相遇时宝玉说: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着玩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干干净净收着等姑娘吃。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想到了。我心里想着:姊妹们一块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儿,才见得比人好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睛里,倒把外四路的什么宝姐姐凤姐姐的放在心坎上,倒把我三日不理四日不见的……从这里我们应该可以看出,宝玉眼中,在亲密上,湘云应没有黛玉亲密。
周汝昌和刘心武先生品论的红楼梦序曲折实叫我惊讶。请看:
读《红楼》读不懂的地方还很多,最不懂的是“俺只念木石前盟”。
“盟”者何也?谁和谁“盟”来着?
人们说:不就是绛珠和神瑛吗?这还有错儿?还不懂个什么?
你说得倒挺干净利落。我的“智商”比你低不到哪儿去,我要请你答一答——
绛珠草将要枯萎,神瑛见而悯之,遂灌溉救活——那时草还未“修成女胎”,神瑛与它并无“爱情”可言,一位侍者与一株草,“盟”在哪里?“盟”的是什么?
绛珠是感恩,不是“爱”上他,而且准备的是报答,报答之方是以泪还债。这是感谢,不是“热恋”,又“盟”个甚底?
就算“盟”了吧,是他她二人之事。二人要下凡历劫,是为一干“情鬼”的还泪“奇闻”——这个机会让“二仙”抓住了,就石头之请,将它“夹带”于内,同到警幻处“挂号”——是“闯混儿”(北上乡语),是使招设计,蒙混把戏。请问:石头又和谁“盟”过?它和神瑛“盟”不上;它同绛珠“水米无交”,面都未见,怎么就“盟”起来了?
务必垂教,以解下愚之惑,千万别客气吝教——也千万别巧言诡辩或强词夺理。
答得上来吗?
“撒手锏”只一招儿:又是什么“石头即神瑛”、“神瑛即宝玉”云云。
这也交不了卷。若绛珠下凡即黛玉,那“同案”的“情鬼”债主就是神瑛,神瑛下凡,就是为甄(真)宝玉,所以“贾二爷”才叫贾(假)宝玉,表明他是个“混充的”。他根本不曾与绛珠有“缘”。又何“盟”之有!
辩者又振振有词:不是宝、黛一见面,就如旧识了吗?怎么没见面?
我说:见面是在警幻“案”前第一遭,石头看到了两位“情鬼”的形貌,并且因自己本无“人状”,便偷袭了“真”容,自成了“假”貌的。是故甄、贾二玉一个模样,正如孙悟空之与六耳弥猴。任你怎么巧舌如簧,我也不承认你已托出了“盟”的根由证据来。
......辩论终结。
那么,“木石”之盟,毕竟是谁呢?
石是石头,自称人称,都没纠缠。木,是谁?什么木?严格说,木是树,不等于草。除非将“木”解为“植物”。但,石头自称“蠢物不能施礼了”,它连动一动也不能够,故为“蠢物”。它高十二丈,纵横见方二十四丈,其重不知多少吨!它没法跑到“灵河岸上”去,不要说“草”,连青埂峰也只能“抬眼”看看而已。
又有辩解说:幻境册子判词,不是画的枯木挂玉带,黛玉姓林——不就是木吗?
好像很有理。但理直方能气壮。宝、黛相见,是在书中第三回“入府”;以“木”姓之表妹此时才识,那“前盟”之“前”着落何在?能举一字以为证否?
前盟即旧盟。小男小女,二孩自幼同处,俗套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天真无邪地说:“咱俩等长大了,就拜天地”(那时不说什么“结婚”这种现代话)这是前盟旧誓。
宝玉和谁是这么一种至亲至契的关系?
只有一个湘云,她自幼跟祖姑在贾家久住,天天和宝玉一起淘气。袭人记得,提起过。
除了史大妹妹,再无第二人。
湘云姓“史”,原型姓李。姓李的原姓“理”。后逃生藏于一棵李树下,得以存活,遂改姓李。
“李”是木,不是“草”。
脂砚批书,批到“还泪”一段时,即云:余变有此意,但不能说得出。这方是“一芹一脂”、“余二人”的真谛。脂砚实即书中之湘云,本是李家女杰。
“木石前盟”,若如此“破译”,或许虽不中变不远。
总之,“石头”没有过第二个“前盟”,这是“铁字眼”动是动不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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