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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文字的载体,诗歌已深入社会的各个阶层。很长的一段时间,笔者是疯狂的进行这种文体的码字,但却没有静心的思考其内在的艺术内构,以至自己在写作的水准上长时间停滞。近一年来,笔者诗歌写作很少了,更多的时间实在思考着诗歌内构的多面剖视,有些总结,在此和喜欢诗歌创作的朋友一起分享。欢迎拍砖!
诗歌是非概念性的高尚精神产物。这种艺术产品的物质原料,是情感含量度极高的特殊文学语言,这种语言在诗歌里的整体趋势,集中表现为情感对形象的潜在性移植渗开。别林斯深谙内在的隐秘,所以他说;“诗人用形象和图画说话。”这种形象自然必须具备情感容量,思想容量,生活容量,否则,乃是哑巴形象。由此我们可以断言,情感和形象是诗歌得以存活的共时共生现象,它们具有艺术构造上互为因果作用的逻辑关系。这一双向对应关系,历来成为艺术家评论家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在创作或欣赏诗歌时,我们的思路往往会被那些富于审美价值的意象构图所吸引,并最终感到,其吸引的本原是丰沛的情感涵量;如再细致加以品味,还会发现,组接画图的内在线条,也是情感。无怪乎所有的艺术家无不一致认为:“艺术(笔者我更认为尤其是诗歌)的本质是情感。”托尔斯泰和罗丹更为直截了当地说:“艺术即感情。”然而,仅仅依靠情感便能直接构架成诗歌吗?当然不会那么简单!
托尔斯泰和罗丹只是对“感情”给予特殊的强调而已,他们并没有否认,艺术表现(尤其是诗歌}本质上是让内在情感得到形体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无非意在向人们展示各种形象形式及其裸机存在的形式,书法,绘画。雕塑,舞蹈等等等等艺术门类均无例外,故苏珊.朗格说:艺术是为感情画的肖像,是“情感形式的意象”。这种意象,自然不是僵硬无言的意象,而是一种具有动态生命形式的意象。
因为,客观现实的形象,唯有经过诗人的艺术选择,用之变为作品里“灵肉俱全”的流动意象,内在感情才能取得上乘的具体形式,从而通过再现达到艺术表现。其就爱你情感是促其转换的动力。所以笔者认为:情感是发生想象空间和网罗视觉形象的导源,诗歌是感情形象化的产物,情感与形象始终处在对应增值ude低位,像一对又陌生又熟悉的恋人。
所以,诗人一旦涉足诗歌的领地,首先就必须突破经验图式的惯性力量,才能站在满足自我精神需要和向人传导审美愉快的方位上,设法将逻辑认识转化为情感构式而进行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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